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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 - 《河南科技大学报》

新办专业评估中的有关问题

2007-10-16     浏览(663)     (0)

新办专业的考察要点包括专业设置是否符合社会和教育部要求、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是否明确充分、是否有相应学科作依托、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是否保证学生满意。评估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时,应能保证新专业的基本教学质量、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原则,专业课教师中科班出身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应少于2人。当新办专业还未招生时,重点考察专业设置、基本条件、生师比、教学条件、图书资料等。

  ★新办专业的考察要点是什么?
  答:新办专业主要考察专业设置是否符合社会和教育部要求;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是否明确充分;是否有相应学科作依托;新办专业的口径、布局是否符合学校的定位;新办专业是否有较好的教学条件;教学质量有没有保证;学生满意不满意。
  ★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对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有何具体要求?生师比是学校统一计算,还是需要各系部分别计算?
  答:新专业的师资数量与结构应该以能保证新专业的基本教学质量、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原则。因为各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多样化的,不宜用统一的数量与结构比例来要求,但是,一般地说,新专业的专业课教师中,该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3人。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而不是对各院系部进行评估,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不对各院系部的生师比提出要求,只考虑全校的生师比。但是,各院系部应该按照满足教学科研任务需要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统计新办专业教师数时,可否将为其专业任课的其它专业教师统计在内?
  答:不应该。
  ★“新办专业师资统计中的专业教师不能与其它专业相交叉。”这种说法正确么?
  答:原则上不应该交叉。
  ★新办专业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中有部分课程是由其他专业系部为其开设的,分析新办专业师资结构时承担这部分课程的教师算不算新办专业教师?
  答:分析新办专业教师时,一般是指专业教师,少量的教师跨专业是可以的,但每个新专业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的专业教师队伍。
  ★评估新办专业的指标体系是否和其它专业一样?比如生师比,师资结构,生均图书册数等等。
  答:一样。
  ★在新专业的师资队伍统计中,有的新办专业招生人数为一个班,但这个专业的教师只有四名,能否将该新办专业所在院曾给该新办专业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统计在内?
  答:不可以。
  ★如何考察专业结构与布局的合理性?
   答: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要合理,应从三个符合来考察,一要符合学校的定位,二要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三要符合教育规律,还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条件。学校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调整和设置学科、专业,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大新办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学校要根据本地和本校的办学基础,建设品牌专业,形成优势和特色,最终形成与重点学科和专业相匹配的,在地区或行业有影响的重点专业或优势专业。要重点考察新办专业,考察其专业设置是否符合社会和教育部的要求,专业设置的论证和依据是否明确和充分,是否有相应的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是否符合学校的定位,教学条件如何,教学质量能不能有保证,学生满意不满意等几个方面。
  ★请问在统计新办专业的数据时,是统计本科的,还是本、专科都统计?
  答:只统计本科专业。
  ★新办专业的依托学科是否仅限于新办本专业前已有的硕士点、博士点学科,包不包括本科专业或专科专业。
  答:不是指硕士点和博士点,也不是指本科专业,而是指学校在办本科专业时,是否有相应的学科予以支撑。
  ★新办专业是从批准时算起还是从正式招生时算起?
  答:不是从批准之日起,是按照毕业生的届数算,凡是未满3届毕业生的专业,均属于新专业。
  ★如果我校各专业均不足三届毕业生,但属于老专业派生出的专业方向,可否不视为新办专业。
  答:如果确实是专业方向。可不视为新办专业。
  ★新办专业师资队伍情况是按学年统计还是按年度统计?
  答:按学年。
  ★新办专业的教师数教育部有无相关规定?
  答:教育部无具体规定,但作为学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对此要存清醒的认识,要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对新上专业,比如06年招生的专业,至评估时尚未进入专业课学习,与开设多年的老专业相比,必然存在有关实验设备、专业教师相对不足的问题,这种情况其标准是否会与老专业不同?对新专业的评估,其评价重点在哪些方面?
  答:实验室只要有规划,并能落实,确保在进入专业教育阶段能开出必要的实验,是可以的,但是专业课教师在申报专业时就应具备条件,否则是没有资格申报的。
  ★评估指标中对新专业的界定是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那么,在相应时间段内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但未招生的专业是否属新专业?(1)如07年12月评估,05或06年新增设但未招生的专业是否也应列入新专业范畴?(2)如07年下半年评估,07年上半年新设置专业是否属新专业?
  答:是新专业,在专家考察范围内还未招生,可不计,但应说明情况。
  ★新专业师资队伍的人数一般达到多少人合适?是8至10人吗?
  答:没有具体的要求,应以能保证教学质量为原则,但在专业教师中,科班出身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般应不少于3人。
  ★新专业主要考察哪几方面的内容?主要供新专业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可否算作对新专业的投入?
  答:新专业的设置应该按照规定进行论证申报与审批、应使学校的专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与优化、基本条件与质量达到要求。
  ★在考察师资队伍整体结构状态时,要考察三支队伍即:重点学科、新专业的师资状况;主要基础课、主干课的师资队伍状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状况。对这三支队伍,也需要分学年统计吗?是看现行的状况,还是各个学年的状况呢?
  答:要分学年统计。
  ★因专业调整,原专业更换了专业名称,2004年以新的专业名招生的专业是否算作新专业?
  答:不计入新专业。
  ★在考察新办专业师资条件时,是考察该新办专业的专业师资?还是考察该新办专业所有课程的师资?
  答:是新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
  ★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对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有何具体要求?生师比是学校统一计算,还是需要各系部分别计算?
  答:新专业的师资数量与结构应该以能保证新专业的基本教学质量、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原则。因为各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多样化的,不宜用统一的数量与结构比例来要求,但是,一般地说,新专业的专业课教师中,该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高级职称教师不应少于2人。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而不是对各院系部进行评估,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不对各院系部的生师比提出要求,只考虑全校的生师比。但是,各院系部应该按照满足教学科研任务需要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对新上专业当评估时还没有一届毕业生,评估的侧重点在哪儿呢?
  答:师资队伍、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评建办公室)

                                     电子版责任编辑 郑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