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 - 《长春师大报》
我校被评为2015-2016年度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通讯员 张巍
本报讯 11月17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暨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总结表彰会。会上,我校被评为2015-2016年度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我校纪委书记刘双山代表学校做题为《深化校检合作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学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的经验交流发言,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协同创新等六方面详细介绍我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经验做法。
据悉,自2014年我校与省检察院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学校进一步深化校检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重点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专题讲座、警示教育、业务指导等方式,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