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报》

我校校友(总)会被评为“第四届高校校友工作优秀单位”

2016-11-25     浏览(44)     (0)

本报讯11月10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友工作研究分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国高校校友工作第23次研讨会在复旦大学举行。
  大会对全国高校优秀校友工作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校友(总)会被评选为“第四届高校校友工作优秀单位”,校友(总)会副秘书长冉军被评为“高校校友工作先进工作者”。
  大会选举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友工作研究分会第四届理事会,我校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公共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