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 - 《梧州学院报》
我院与中国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学生资助工作又有新突破
[本报讯]4月2日下午,我院与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学院多功能报告厅隆重举行。
学院党委书记唐善茂,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爱民,中国银行梧州分行行长于长林、副行长高棣等领导以及我院获得中国银行首批国家助学贷款的269名学生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李远林主持。
签约仪式上,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副行长高棣和学院党委副书记陈爱民先后发表讲话,高棣副行长在讲话中介绍了近年来中国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通报了通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感人例子,对即将获得贷款的同学提出了诚实守信的希望。
陈爱民书记讲话中说道,我院与中国银行梧州分行正式签订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合作业务协议,标志着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使我院成为广西首家同时与两个国有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的高校,我院将有269名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获得100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这是我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成果。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使我院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现银行、学校、学生三方共赢的局面;他希望我院获得贷款的同学要自强不息,不畏艰难,发奋学习,为将来报效祖国、服务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要守承诺,讲诚信,按贷款协议偿还贷款;要学会感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关心和帮助过自己的人。
陈爱民副书记代表我院与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副行长高棣签订了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高棣副行长在现场与我院获得首批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10名学生代表签订了贷款合同。
外语系06经贸英语4班的吴清雨同学带领获得贷款的269名同学诚信宣誓。 (学工处罗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