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我校两校区选举工作转段动员部署暨培训会顺利召开
政法大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选民小组召集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会,强调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强调保障符合条件的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选举单位召集人参加了会议。随后对前一阶段的选民登记情况进行了通报说明,并部暑了本阶段工作。
本报讯 根据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10月27日至11月8日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为配合落实此阶段工作,10月25日,政法大学选区选举转段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在我校昌平和学院路校区分别召开。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选民小组召集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我校选举办公室主任李秀云通报了选民公示及分组情况,回顾了选民登记阶段的工作成果,指出各学院、单位的支持配合是选民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她强调“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是选举工作全过程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是把好人大代表入关口,选出合格人大代表的前提和关键。这一阶段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选举工作的成效、代表素质和整体结构的优化,是选民直接参与选举、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
我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冯世勇指出,进入“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之后,选举工作的任务重、要求高,时间更紧、政策性更强、动员量更广。冯世勇强调了选民登记工作的政治意义,他要求选举工作的相关人员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相关工作落实并保障每一个符合法定条件的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冯世勇提出,合格人大代表的选举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要以“见效、管用、合规”的形式召开选民选举会。他要求学校的相关宣传部门,根据选举工作中的时间节点和相应要求配合做好明确、广泛的宣传工作。
随后,“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培训的负责人、选举办许玺铮对到会人员进行了培训。
10月25日11时,我校在学院路校区召开了转段选举工作培训会。各选举单位召集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前一阶段的选民登记情况进行了通报说明,详细部暑了本阶段工作,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工作培训。(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