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报》
那些女人们(19):郑毓秀
作者:法学院 温晋锋
在民国生活的女人或多或少得益于一个人,她就是郑毓秀。是她把男女平等的观念直接写入了法律,比如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不冠夫姓等 。这些权利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1891年她出生豪门,从小就非常有个性。年仅5、6岁时就坚决抵制家人为她缠足,15岁时就自作主张退婚,到日本留学,后成为同盟会的正式成员。
她创造了许多个民国第一:民国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在国外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女性,她也是唯一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其他四位男性是大名鼎鼎的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宽、林彬)。这无数次的第一使她的人生充满鲜花和掌声,让人们对其充满了好奇和艳羡。
除了这些第一外,她一生中最富有传奇色彩的是一次一次的暗杀行为。第一次是1910年帮助汪精卫刺杀载沣。也许是因为她的革命性,也许是因为她对汪有爱慕之意,她在谈笑间就帮他把炸药从天津带到北京。第二次是1912年刺杀袁世凯,这次她一个女子亲子上阵,同行的共10多人,有的被捕、有的被杀,而她却安然逃出。第三次暗杀也发生在1912年。刺杀袁世凯不成,同盟会又聚焦到坚决反对皇帝退位的清朝重臣良弼。她组织了敢死队员,而选中的刺客竟然是自己姐姐的热恋之人———彭家珍。她的革命心超过了亲情,最终良弼死,彭家珍也牺牲。第四次发生在1919年巴黎和会期间。中国虽然是战胜国,但还要把山东划给日本,这引起国人的愤怒,民国政府便把签字的责任推给当时参加和会的代表团团长陆征祥。郑毓秀被任命为中国代表团成员,担任联络和翻译工作。同时她被巴黎的留学生们推举为 “要求代表团拒绝签字”的主要负责人。6月27日,郑在花园中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中,顶住陆征祥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就不会放过你”。虽然这个故事有许多演绎的成份,但中国代表团的确没有参加签字仪式。
她浪漫的故事也不少,但最终选择了一个比自己小九岁的师弟胡道明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1942年胡道明被蒋介石任命为驻美大使,她自然成为大使夫人。宋美龄访美期间,她是最重要的协同人员。1947年蒋介石一纸调令,胡道明成为台湾省主席,她又随夫君入住台湾。可仅仅事隔一年,国民党的高官陈城担任台湾省主席。他们夫妻暂时到美国,他们本以为蒋介石会关注他们,结果他们的返台证一直没有签发,只好一直客居美国。
年轻时的繁华与尊贵、英名与冒险、奢侈与荣誉,到了晚年都变成了麻将桌上的沉溺。1959年,仅68岁的郑毓秀,美人谢暮,只有夫君一直陪伴她的身边。
她生得不凡,活得灿烂,死得孤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