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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大学报》

我校召开学习贯彻《黑龙江大学章程》推进会

作者:本版责任编辑 张笑雷    
2016-05-30     浏览(82)     (0)

  本报讯 ( 记者 陈菲扬 ) 5 月 24 日,我校在主楼 C 座一楼报告厅召开学习贯彻《黑龙江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推进会,全体校领导、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全校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曲科军主持。
  会上,校长何颖首先围绕学校章程的修订过程、内在逻辑构架和需要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对章程进行了深入解读。就章程的修订过程,何校长指出,学校成立了章程修订的有关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开展专题论证,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校各方面和各层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章程核准稿。就章程的总体逻辑构架,何校长强调,学校章程注重贯彻上级有关部署、遵循现代大学制度框架、突出学校自身特点,反映了学校依法治校的客观要求,体现了三个转变:即学校由外延发展为主向内涵发展为主的转变;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指令办学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自主办学转变;由行政管理本位向学术本位转变。其间,何校长还对章程中关于学校功能定位和基
本办学思路、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随后,党委书记刘德权围绕怎么看待章程和怎么落实章程两个方面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方面要弄通弄懂,从功能维度、历史维度、比较维度、问题维度、辩证维度五个维度出发认识并把握章程。他强调,必须要认识到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保障,是履行大学职能的基本准则,深刻把握学校章程的历史、特色和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结合国情、省情、教情、校情不断深化对
章程的理解。另一方面要落实落靠,全方位贯彻学校章程:一要从制度层面贯彻章程,推动形成健全、规范、协同、配套的制度体系;二要从发展建设层面贯彻章程,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教工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相结合,坚持深化综合改革相结合,坚持与立德树人相结合;三要从文化层面贯彻章程,要在全校普遍开展章程教育,开展章程研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贯彻落
实章程的文化自觉。
  最后,党委副书记曲科军代表学校党委就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在会后要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引导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并领会章程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个知章程、学章程、懂章程、用章程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求各单位落实责任,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