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法大精神 代代相传
作者:●民商经济法学院 史飙
文章回忆了作者作为法律系本科生在昌平校区的生活,描述了艰苦条件下的积极精神,以及毕业后回报母校的愿望。作者认为中国政法大学是培养法治和正义精神的摇篮,毕业生应积极回报学校。
我是咱们学校90级本科法律系的学生,我们当初来昌平的时候,校园还没有完全建设好,直到大二或大三的时候,图书馆和学校礼堂才投入使用。当时昌平是名副其实的郊区,每年开学的时候,操场上都已经杂草丛生了,还有人在那里放羊呢。那会儿,我们每年都要劳动,拔草、种树,如今办公楼附近的树都是我们当时种下的。当时学校周围也都是庄稼地,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楼房。那时候,想要从昌平去市区,得坐345路车,从学校到车站就要走上半个小时。坐上345,还得花上一半小时才到德胜门。
这是那时候我们生活状况的真实写照。实际上,当时的物质条件确实比较艰苦,但是往往物质条件艰苦的时候人的精神条件反倒特别丰富。那会儿,大家都把精力放在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当时有了345诗社,还有很多体育队,当然跟现在的水平没法比了。那会儿,大家都在艰苦并快乐地生活着。每每回味起那个时代,总是特别令人开心。回味起那会儿,我们一个班,打完排球赛得奖之后,曾经大半夜地一起坐在操场上唱歌、喝酒。那种感情,到现在我们毕业二十年聚会的时候大家都铭记载心。从那会儿开始,法大的这份情就种在了每个人的心里。
我很感谢当时政法大学的老师,每个老师都是那么敬业,都是那么真诚,把自己的所学所想一股脑地传递给我们。更重要的是他们传递了两种精神,一种是维护正义的信念,第二种是思辨的精神。我们作为法律人首先应当具备的东西,从那时候就打下了基础。我后来又读了硕士,读了博士,留校当了老师。我发觉,这种法大的精神,在我们每个任课老师的身上都有着体现。对于老师来讲,我们应当传递给大家一种积极的观念:要正直地去生活,要维护社会的正义,要有很强的思辨能力。随波,但是绝对不逐流,要有自己的底线。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守护整个社会的正义,并且为这种正义而付出一点一滴的努力。我想,这是我们每一代法律人从政法大学的老师那里得到的东西。
当了老师之后,我在看每一届学生的时候,学生身上那种充满朝气、特别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总是感染着我。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喜欢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每一双眼睛,经常觉得感动。每个学校的学风各不一样。我觉得我们学校的学风,第一是富有朝气,第二是又很务实,第三,能把理论和实践结合,第四,是具有很强的正义感。与别的学校的学生接触的时候,我感到咱们学校的学生有这样的特质。
我觉得,咱们法大其实就像一个母亲,对待所有的孩子,都有一种牵挂和思念。每年的校庆,是在借这个机会,让毕业的孩子回来看看母亲,加强大家之间的亲情的关联,大家齐心协力,让我们学校越来越好。我们对母校怀有的感情,首先是因为母校给予我们很多东西,其次是我们真的希望自己能够回报母校。有时候,我和毕业的校友聊天,听着大家都在谈这些事情,觉得很是感动:毕业这么多年了,在社会上磨砺这么多年了,依然还有这种热情,其实是挺难得的。
我能回报学校的就是认认真真地去教书,把我所有的精力和爱献给咱们学校,献给学生。各行各业的人回报学校有不同的方式,但是无论哪个行业,只要能够推进社会的法治、维护社会的正义,我想这都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的共同使命。这一点,我想每一个人都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