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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 《西安交大报》

坚持和巩固党在学校工作的领导地位

学校公布 《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

2015-04-10     浏览(95)     (0)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学校修订了《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经3月19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已正式公布。
  在 《办法》 主体部分,主要从六个方面对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了阐述。(1)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主要明确党委为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
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2)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主要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3)议事决策制度。主要明确校党委通过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处理职责规定的事项。校长通过校长办公会议行使职权。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4)协调运行机制。主要明确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机制。党政领导班子经常沟通
情况,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支持其依照学校章程行使职权。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作用,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5)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明确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党政实行分工合作,共同负责制。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6)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主要明确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落实 《约法十则》 的各项要求。学校党委对班子成员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监督。
  在 《办法》 附件部分,主要规定了 《党委
全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每个议事规则均包括议事范围、会议准备、会议召开、会议决策、会议决策执行与监督、会议纪律六部分内容。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此次公布的 《办法》,是学校根据中央的精神和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对学校原有相关文件的修订和完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要求。该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领导,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