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报》
我校教师住房三十年变迁
———访程康华教授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工厂和学校兴建了“筒子楼”作为职工的临时居住场所。现在,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推进,教职工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如何使自己住得更好。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职工住房紧张,一些工厂和学校兴建了“筒子楼”作为职工的“临时”居住场所。“筒子楼”中间有着长长的走廊,两侧肋骨式紧密排列着许多房间,卫生间和厨房是公用的。
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米的“筒子楼”
现年54岁的南京林业大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程康华教授,1982年毕业工作后便住进了学校的“筒子楼”里。程老师回忆说,“那时学校按职工的职称、工龄、职务等排队分房,每个人的分房不到15平方米。”
与现在学校的房子相比,程老师坦言,那时的住房条件是很艰苦的。“筒子楼的走廊很狭窄,大约有1.5米—2米宽,加上各户人家在走道上架起厨具、摆放杂物,如果有人在走廊里煮饭,那么过道就完全堵住了,楼道里只能容许一个人走动。”
有空房才能结婚程康华教授是在筒子楼里结婚的,婚后加上孩子保姆一共四人挤在那间面积狭小的房间里,程老师笑着告诉记者,当时睡觉的地方都没有,更别提学习看书了,有时连大伙儿上厕所都要排队。“这已经算不错了,最起码还有房住啊!”程老师宽慰地说。
据了解,当时的住房完全供不应求,因此只能按照工龄高低来打分分配。由于打分依据不明确,常常导致教师之间的矛盾。“有时候,排队式等待的状况使得一些青年教师必须等有了空房才结婚。”程教授不禁吟起了杜甫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住房条件根本性的改善九十年代,计划经济逐渐被市场经济取代,顺应改革趋势,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我校开始着手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住房分配政策更加公平,更加人性化,切切实实地做到以人为本,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1998年7月,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普通高校筒子楼改造、改善青年教师住房条件的意见》,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对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校现存的1800多栋青年教师家庭居住的筒子楼进行全面改造,以彻底改善青年教师的住房条件,决不把筒子楼带入21世纪。
我校积极响应这一号召,一方面改造、修缮筒子楼,交给新入校的年轻教工居住;另一方面,建造更多条件好的教职工宿舍,提高教师生活水平,年老的、职称高的教师开始逐步搬入了新建的教职工宿舍。
当时建造的宿舍楼给程康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九十年代的时候,程康华住进了67平方的二室一厅。“那时学校制定了新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住房分配依据不明确而产生的矛盾。”程康华介绍说,当时学校作出了1998年以前工作的教师可以享受福利分房政策,而之后工作的教师则按货币分房制度实行的决定,实行房贴式福利,即给新教师一笔购房资金,“这也让教师有了更多的选择住房条件的自由。”从那时开始,一些有条件的教师就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购买商品房,从而摆脱住房拥挤等困难。
越住越好现在,程康华教授住房面积已由原来的不足15平米的筒子楼搬迁到现在100多平米的三室一厅,居住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现在我们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生活条件确实提高了很多,安装了空调,冬暖夏凉,比起一年四季见不到太阳的筒子楼真是天壤之别”。
面对改革开放以来自己和同事们住房条件的变化,程康华教授深有感触。他由衷地说道,“我们教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首先应当感谢国家和学校制定的住房体制改革政策,这使得教师们可以通过贷款等多种途径购买商品房,解决了住房矛盾,提高了居住质量。三十年来,经济发展了,人们的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越来越多的人只是考虑如何使自己住得更好,已经不再过多考虑怎么居住的问题。” (吴鑫浩 景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