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 - 《三明学院报》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纪律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三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摘要)
作者:陈若灿
2009-01-19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四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四年的工作建议,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四年来的工作回顾四年来,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校纪委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协调,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使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在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和省委《贯彻意见》、市委《具体意见》、省委教育工委《实施意见》下发后,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总支、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暂行办法》,对39项具体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全校各级各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制定了47项制度,初步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目前,全校已形成了“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和各系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入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加强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是在教育对象上,把科级以上党员领导作为重点。
二是在教育内容上,重点加强对《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等党内法规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以及高校系统违法违纪案例的宣传教育。
三是在教育形式上,做到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正面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网络教育相结合。
三、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围绕社会关注和广大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按照“在改革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加强规范”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全校各部门和各系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内部防范机制,对本部门和本系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过程进行规范,逐步做到用制度规范使用权和监督权的行使,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重点是对招生、基建、招投标、物资采购、校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事项进行监督。
四、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成立了“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廉洁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除了把廉洁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学内容之外,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逐步深入。
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四年来,办理上级机关的转办件10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及时反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46人次(件),已办结43件,正在办理3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同时,通过调查核实,及时为8位同志澄清了反映不准确或失实的问题,保护和激发了教职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二是必须坚持思想反腐和制度反腐双管齐下。三是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四是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
今后四年的工作建议一、认真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工作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作出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工作部署,为此,省委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市委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校党委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方案》的《工作细则》,明确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校纪委要认真协助校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使《工作细则》中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我校到2012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平台、以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为单位,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曹云露同志活动,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岗位特点,充分利用党委(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每周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校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和服务三明、服务“海西”建设贡献力量。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校党委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之中,融入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校报、电台和校园网要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和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切实改进领导干部的作风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校风。
1.在党政管理人员中,重点开展“廉洁从政、勤俭办学”教育,使其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切实做到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为民、务实、清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从政、勤俭办学,不以权谋私、不奢侈浪费,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成为师生的楷模,努力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在教学科研人员中,重点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教育。要把“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教育贯穿于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教育和引导教学科研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意识以及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水平,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学纪律,切实做到以良好的廉洁风范教育学生,以崇高的学识魅力引领学生,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3.在大学生中,重点开展“廉洁修身、诚信守法”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系统的廉洁修身基本理论和知识教育;要注意发挥辅导员的引导作用和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学干部的骨干作用,结合主题班会、党团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学干部培训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开展网络征文等方式,对大学生开展诚信守法教育,丰富其思想道德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廉洁教育,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提升道德修养,正确看待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使其切实做到在校园里就明白“廉洁做事、诚实做人”的道理,为今后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奠定终身廉洁修身、诚信守法的品德基础。
三、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体系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全过程;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的运行为核心,努力提高制度的建设水平和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使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三个环节责任明确、程序透明、环环相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的公平性和执行力树立制度权威,做到决策与执行相分离、审查与批准相分离、办事与监督相分离,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努力使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和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要不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在改革实践中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体系。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体制;完善关键环节的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干部回避交流、人员录(聘)用、校务公开、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四、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情况以及《三明学院服务海西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等事项作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把各部门和各系的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督促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主体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按制度办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加强对科级以上人员和涉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的重要岗位人员坚持群众路线、落实规章制度、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加强对招生、基建、采购、收费、招投标、干部任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等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努力减少和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校内所有涉及经济活动的事项都要纳入内部审计的监督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乱收费和设立“小金库”。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坚持学术诚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要注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校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
五、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要做到以公开促公正、求公平、保廉洁,把全校各级涉及“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等事项的动态过程,及时通过学校(部门、系、班级)公开栏、校园网的校务公开栏等平台,时刻置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校内事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部门和各系要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目录》中规定的53项内容,认真细化本部门的公开目录和本系的系务、班务公开目录,把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所有干部提拔和人员录(聘)用事项、所有评先评优事项、所有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所有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等事项,在正式决定之前至少都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事前公示。
六、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的机关,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促进机关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和“以师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岗位责任、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否定报备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七、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查办案件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大查办案件和惩治腐败的力度,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制衡力,最终达到从严治校的目的。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权利并重”的意识,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举报的问题,切实做到对案件线索决不放过、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决不手软,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并及时为受到错告或诬告的党员澄清是非。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乱收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腐化堕落和严重侵害师生员工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办利用人事权、招生权、采购权、办事权进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坚决查处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
要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申辩权、申诉权等合法权利,使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树立“查出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的理念,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与违法乱纪的界限,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并正确处理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纪效果的关系。要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人员、完善一套制度。
八、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曹云露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坚定信念、明确方向,加强学习、勤于思考,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善于监督、敢于碰硬,秉公执纪、廉洁自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案件调查、文字综合和理论研究能力,不断取得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