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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 - 《湘潭大学报》

张永红获评2014年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2015-07-10     浏览(61)     (0)

湘潭大学法学院张永红副教授被评为“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并担任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宣传湖南法治建设成就。此外,该学院其他师生也多次获得该荣誉,积极推动法治湖南建设。


  本报讯 (记者 张灿强)6月23日,由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组织的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揭晓,我校法学院张永红副教授榜上有名,获评“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这是法学院师生7年来第5次获此殊荣,该院师生积极参与法治湖南建设,已形成“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群体”。
  张永红自2012年以来,担任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共录制和播出节目55期,推动了全民普法,宣传了湖南法治建设成就。他还担任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到多地政法机关宣讲法律知识;关注热点法治事件,通过媒体发声,引导公众理性维权。此前,湘潭大学法学院倪洪涛教授、欧爱民教授、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廖永安教授分别当选 2008、2009、2011、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倪洪涛“质疑大桥收费,维护公民权益”,促成湘潭市政府停止第一、二、三大桥收费,并拆除3座大桥的收费站。欧爱民“以教学改革践行法治”,率先推出“当事人教学模式”,先后发起并完成废除“驾考合一”制度、删除“身高歧视”、取消长潭路桥费等10余起公益维权。作为湖南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成员由优秀本科生、研究生组成,依托法学院强大师资,发挥专业优势,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600余起。廖永安长期致力于湖南基层调解研究与培训,率先推出调解领域“六个一”工程,并为申报成立“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