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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 - 《岭南师院报》

法政学院四名学生成为“准律师”

2008-12-31     浏览(494)     (0)

  本报讯 近日,我校法政学院法学系 05法本 (1)班的 陈运鸿、陈土云, 05法本 (2)班的 钟家麟、钟珊等 4位同学通过了被称为“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获得了律师资格。
  今年 6月,司法部发布的 2008 年司法考 试公告中,增加了一条关于“普通高校 2009 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今年司考”的新规定,迅速在全国各大高校掀起波澜。这是全国司法考试自2001 年实行以来,首次允许在校大四学生参加考试。我校法政学院法学系的 4位同学赢取了先机,成为我国司法考试报名资格改革后首批取得司法资格的在校大学生。 (廖江龙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