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8日上午,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系部、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党委书记王强主持。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蔡永刚首先领读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然后,邀请聊城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山东省委宣讲团成员和聊城市委宣讲团成员杨盛达副教授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了解读报告。
杨盛达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容亮点分四个部分作了整体解读。他谈到,第一部分标题与导言点明了本决定的主题、性质与目的;第二部分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指导思想、总目标与原则;第三部分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四个基本内容与目标(主体内容);第四部分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保障与贯彻落实《决定》的部署。他还指出,推进依法治国重在制度化与落实。
解读报告结束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本次学习内容进行了集中讨论,对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分别谈了感想及看法。一致认为,依法治国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标志,它更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同时和全球化接轨。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关键是维护公民的利益和权利。我院自办学以来,始终坚持依法治学、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作为学院领导干部,大家应该首先制约自己,带动所有教职员工,诚实、守信、守法,共同促进学院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
最后,王强对会议作了总结,并提出四点要求:一、充分认识四中全会重大战略意义,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大会精神,把全院思想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二、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把依法治校落实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三、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做知法、懂法、识法、守法的模范;四、东昌学院领导班子要做全院遵法、守法的典范,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