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报》
筑牢依法自主办学之基 建设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中国海洋大学章程》诞生记
作者:□刘海波
2014年10月11日,对中国海洋大学而言是个重要的日子。就在这一天,《中国海洋大学章程》经教育部核准生效。《中国海洋大学章程》成为这所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唯一一所综合性海洋大学90华诞的献礼。自此,中国海洋大学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征程掀启了新的一页。
回首90年,中国海大校史上自1924年《私立青岛大学章程》起,相继有《私立青岛大学暂行大纲》、《国立山东大学组织规程》等,先后制定过多份章程或者章程性文件。它们共同见证了中国海洋大学前行的足迹,为学校理顺内部关系、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4月,学校着手启动了大学章程的建设工作,成立了包括法学专家、管理专家、高等教育学研究专家等组成的章程起草小组,并多次列入学校年度党委和行政工作要点。章程起草组围绕大学章程的制定,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形成了章程的框架。
2010年5月,学校第九次党代会召开,提出人才强校、国际化、文化引领三大战略,并提出建设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学校自身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办学目标及内部治理更为明晰。
2010年7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学校进一步组织力量就学校不同时期及国内外高校章程进行了研究,为新的章程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1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对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章程,作为学校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根本基础,无疑成为学校坚持发展道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发展目标的基本保证。
章程的制定,责无旁贷成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学校对章程的制定十分慎重,最初即明确总体思路:贯彻依法治校、涵盖核心要素、体现改革精神、突出海大特色。同时强调要努力把握好如下原则:
一是坚持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既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在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框架内,明确学校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又切实体现学校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的特色,努力使章程科学规范、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二是坚持继承性和创造性的统一。既反映学校历史形成的办学风格和管理特色,深入发掘梳理学校办学的制度传统和优势,又结合新时期的新实践,体现深化综合改革的新要求,研讨明确新时期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制度体系,并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现实和战略目标来进行制度设计。
三是坚持现实性与长效性的统一。既要立足现实,符合校情实际,力求务实管用;又要面向未来、着眼长远,以章程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切入点,从改革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进而推动学校整体的制度创新和改革深化,形成依法办学治校的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顶层设计与群众参与的统一。既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设计好依法治校的总纲;又以各种方式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听取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广大师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以及教职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制定过程和章程本身成为汇聚众智、激发活力、促进和谐的载体。
2013年,起草组在时任校党委副书记李耀臻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广泛调研并收集了大量的国内外大学章程,积极学习其他高校章程编制的经验,同时组织高等教育学和校史等领域的专家开展研究,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学校内部治理的改革成果,总结学校90年办学传统和经验,凝炼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通过座谈会、深度访谈和多种网络渠道,就历史传统、章程理念、精神使命、办学方向、治理结构、师生权利与义务等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海洋大学章程(初稿)》。
李耀臻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并分章节征求了部分职能单位的意见,对章程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章程领导小组讨论。领导小组对章程初稿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3年12月,因为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学校调整了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时任校党委书记于志刚和校长吴德星担任,副校长李巍然为副组长,并兼任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包括相关专家及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教育部规定学校应于2014年6月30前上报核准。时间紧迫,使命于心,责任在肩,章程起草组进入攻坚状态。
2014年3月4日,调整后的章程起草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此后,起草工作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每次皆由副校长李巍然召集并主持,并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一起专题研讨。副校长李巍然认真细致、科学严谨,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每次会议均随身携带上级有关文件和新华字典,字斟句酌、精益求精。起草工作组成员经常为了一个表述,甚至一个词句的内涵和逻辑关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争执得面红耳赤,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成为常态。在这种认真负责、执着忘我的工作态度,不断学习、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激烈的交锋和思想的碰撞升华中,起草工作组成员的思想逐渐统一,认识趋于一致。
起草工作组多次集中讨论,对章程文本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于2014年3月底完成了第二版本的章程稿。进入到4月份以来,起草工作组又就学术治理、师生权益、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等主题,召开了专题讨论会。
2014年5月22日,起草工作组向领导小组汇报了章程制定工作进展情况,经领导小组讨论同意,面向校内外征求意见。包括全校各单位、在校师生员工和海内外广大校友、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青岛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海信集团、华为集团等,共征集意见1000余条。
学校随即专门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逐一分析研究,并进行了80余处对应修改。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能吸收采纳的尽量采纳,不能采纳的,起草工作组也逐条做出解释和说明,给予提意见者(或单位)以答复。
6月5日,经进一步修改的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职工第五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副校长、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巍然就章程建设情况及主要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各教代会代表团进行了分组讨论,起草工作组成员分别参加了讨论,听取了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近百条意见和建议,起草工作组及时据此对章程草案再次进行了20多处修改。
6月6日,学校2008~2014年度第22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的章程草案。
同日,学校第九届党委第九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审定了章程草案,形成核准稿。
6月9日,由时任校长、法定代表人吴德星签发了章程核准稿,《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申请核准 〈中国海洋大学章程>的报告》(海大字〔2014〕8号)制发完成。
6月10日,学校派专人将《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申请核准 〈中国海洋大学章程>的报告》送呈教育部,申请核准。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7月15日,教育部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中国海洋大学章程》。
10月11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正式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3号(中国海洋大学)文件予以制发。
11月19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3号(中国海洋大学)。
收集资料、考察研究、会议学习、形成文稿、征求意见,研究讨论,修改论证……6年多的时间里,章程草案文本数易其稿,先后形成20多个过程稿。最终文稿分序言和10个章节,约8500字,内涵丰富,意义重大。
回顾此次章程的制定过程,实为充分发扬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要求,遵循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并充分反映各方面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讨论并反复修改论证,努力使章程制定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使章程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
《中国海洋大学章程》有以下突出特色:
一是反映了学校长期办学经验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如阐述了 “强化发展特色、协调发展综合,以特色带动综合、以综合强化特色”的学科发展思路,坚持“重特色、求质量,先做强、再做大”的总体发展策略,“特色立校、科学发展、树人立新、谋海济国”发展道路、“跻身于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发展目标等内容。
二是明晰了内部治理结构。通过第三章的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具体规范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了党委的地位、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校长的地位、职责权限,以及学校的纪律检查和监督机构,将学校层面治理结构以及学校下设各类组织与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明确界定,勾画了脉络清晰、权责分明的内部治理结构。
三是体现以师生为本。将“教职员工”与“学生”分置于第四章、第五章,明确教师和学生分别作为“办学的主体”和“教育的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学校对教师、学生进行管理的有关原则与规定,规范了教师、学生权利保护制度,回应了广大师生关切的权利诉求。
四是注重实践意义。学校不是仅仅局限于章程文本,而是利用章程建设的机遇,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例如:对学校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提出要求,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进一步规范。
五是预留了改革发展的空间。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刚刚启动,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体系还未到成熟定型之时,因此章程总体宜粗不宜细、宜简不宜繁,对于一些必须涉及但有待进一步探索的内容只作了原则性规定。
《中国海洋大学章程》总结了建校90年来办学治校的历史经验,反映了世界先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共性规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当代中国海大人从我国国情和学校实际出发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中国海大版本。
《中国海洋大学章程》明确了学校作为办学主体的对内对外关系,规范了办学治校的基本行为,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本依据,为落实依法办学要求、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供了制度保证。
有了好的章程,关键在于执行。杜玉波副部长曾说过:大学章程,有用没用,关键看用不用,用则有用。
正如教育部章程核准书中所要求的,学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章程的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广泛宣传章程的内容、地位和作用,引导师生员工深刻认识制定和实施章程的重要意义,使章程深入人心;要完善章程配套制度,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依法治理机制;要加强章程执行的监督力度,并进一步健全相关监督机制。
奉法者强则国强,一所大学亦是如此。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标志,她承载着大学精神、昭示着大学使命。章程让中国海大自主管理有“章”可依,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进而保障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在建校9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时间将继续见证,中国海洋大学将以大学章程的制定为里程碑,深入推进富有海大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不断夯实依法治校的基础,凝聚共识力量、深化综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在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潮流中,育人兴海强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