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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报》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贺卫方受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2012-05-31     浏览(115)     (0)




  本报讯 5月5日晚,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贺卫方客座教授敦聘仪式暨学术讲座在我院实验楼报告厅隆重举行。徐建华院长为贺教授佩戴校徽并颁发客座教授聘书。贺教授随后以“法律权威与中国法治”为主题进行学术讲座。
  贺教授先从破题切入,提出了法治国家的标准,认为法治首先是指规则的统治、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没有一种权力可以超越于法律之上;其次法治社会要有分权原则,立法、行政、司法各权之间要分权制衡,同时还要合理划分地方权力和中央权力,进行纵向分权,要将所有的国家权力运行纳入法治的轨道;第三,法治要求法律规范必须明确而清晰,不能模糊或被任意解释;第四,法治要求司法必须独立,司法处理具有终极性与权威性;第五,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后,贺教授联系现实分析现今中国法律规范中存在的内部矛盾、冲突现象,如法律规范的统一性问题,宪法与其序言存在一定的矛盾,指出中国缺少违宪审查制度判断各种法律是否违反宪法。另外他还指出,中国法治社会的实现,还需给予新闻媒体足够言论自由空间,以保障新闻媒体实施有效的监督功能。
  市政协副主席麦建章,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黄东伟,学院领导成孝予、马绪荣,市法律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还有关心中国法治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校内外师生共近1200人到场聆听讲座。(人文社会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