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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报》

【校史钩沉10】文革十年(二)

2014-12-08     浏览(82)     (0)

  处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长沙电力学校的管理体制多次变化。
  1968年9月,省水利电力厅被撤消,由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水电小组主持工作。1969年3月,水电小组搬进原省水利电力厅大院,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水电服务站。水电部军事管制委员会于1969年3月至4月函商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同意,将长沙电力学校下放湖南省,由省水电服务站革命委员会接管。
  1970年6月,省水电服务站改为省革命委员会水利电力局。省水电局于同年8月27日通知:根据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关于改革中等专业学校的批示精神,长沙电力学校、湖南省水利电力学校自1971年9月1日起合并为长沙水利电力学校,校址设在金盆岭。这是两校历史上的第二次合并。1972年9月,省水电局又通知,长沙水利电力学校改名为湖南省水利电力学校。
  1973年7月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和国务院科教组《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办学中几个问题的意见》提出:要抓紧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调整、规划、布局工作,根据需要和可能,有计划地适当发展。并对中专、中技学校的招生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于是,1973年秋,湖南水利电力学校根据“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方针,恢复招生工作。招生的专业有发电厂变电站电气、热力发电厂汽轮机、热力发电厂锅炉、农田水利工程共四个专业。1974年增加电力财务会计专业招生。
  恢复招生之后,为了便于学校的管理工作,省水电局于1974年12月11日批复,成立湖南水利电力学校黄土岭分校。实行一个学校两处办学。
  1975年又增加水利建筑工程、陆地水文、农村小水电、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四个专业招生。1976年再增加小火电专业招生。至此学校共有 10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