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学校部署2015年度设备物资采购工作
本报讯11月25日,党委常委、副校长窦建民在学校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学校2015年度设备物资采购工作部署会。资产处、审计处、实验管理中心、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资产处、审计处处长江涛从政府采购的现状及重大变化、我校采购格局、强化政府采购意识等方面讲解了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应注意的问题,并从资产审计和科研经费审计的角度强调了采购纪律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验管理中心主任程卫国就2015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项目等相关实验设备的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作了具体说明。
窦建民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 《政府采购法》和即将正式实施的 《预算法》等政策要求,规范填报采购计划,严肃遵循采购纪律,切实做到预算之外无采购;要科学编报采购预算,保证在预算经费内把项目做细做实,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窦建民要求,各使用单位作为验收主体,设备到货15日内必须完成验收并及时报增入账,相关归口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促,加快支付进度;资产处要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变化,结合学校需求,对省政府集中采购的微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纸等物品,建立 “公物仓”,保障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卞长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