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 - 《德州学院报》
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德州学院章程(修订) (审议稿)》
本报讯 11月18日,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在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召开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德州学院章程 (修订) (审议稿)》。
会上,发展规划处负责同志汇报了 《德州学院章程 (修订)(审议稿)》的背景和有关内容,执委会委员对 《德州学院章程(修订) (审议稿)》的内容发表了意见。会议讨论 《德州学院章程 (修订) (审议稿)》并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 《德州学院章程(修订) (审议稿)》。
副校长孙海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对做好章程修订实施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角度,进一步深化对章程修订的认识。二是从良法善治的角度继续做好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三是从法律、信仰的角度着力做好章程实施的工作。大学章程的制定与发布要与时俱进,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修订完善章程,在实践中求真、求善。章程修订委员会办公室要尽快完成章程的修改完善、核准发布工作,相关部门要以章程为依托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学校各位执委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章程,切实把 《章程》落到实处。
之前,围绕 《德州学院章程(修订)》,副校长孙海滨、王金利分别主持召开座谈会,向法律和教育领域的专家、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征求了意见。学校通过办公室向学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征求了意见,通过工会向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征求了意见,通过离退休处向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征求了意见,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征求了意见,通过发展规划处向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征求了意见,通过校友办向部分校友和德州市知名人士征求了意见。 (王海霞 刘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