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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 - 《工学周报》

浅谈大学社会法律服务职能的实现

作者:人文学院 刘沫茹    
2014-11-13     浏览(44)     (0)

文章介绍了大学提供社会法律服务职能的重要性,指出大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并强调了法律人才培养与社会法律服务有效对接的重要性。大学应积极开展社会法律服务,促进法学专业建设与改革,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描绘出法制中国的新蓝图。本报从本期起开设专栏,邀请学校人文学院法学专业的教师结合法学专业的学科专业建设就依法治国展开深入解析和阐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全会突出强调了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指明了法律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方向,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实现大学的社会法律服务职能?法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要紧密结合社会的发展和需求,为推动依法治国大业提供优秀的法律人才储备。

社会法律服务: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

    社会法律服务是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人才向社会提供的专业化法律服务,也是法学专业一向的传统。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大学依托法学专业要深入开展社会法律服务,承担起在法律服务中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宣传法律制度、传播法律精神的重要任务。
    大学在提供社会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大学拥有的人员规模、科研能力、专业特长以及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条件,能够保障法学教育在课堂与教学之外,有效利用各种因素与社会建设紧密融合,相互促进;法学专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能够在预防、解决社会法律问题,处理社会纠纷矛盾,调整社会关系,完善社会制度,减少社会发展的障碍因素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开展社会法律服务还能够积极传播法律文化。社会法律服务是一项系统的、综合的、持久的工作;这一过程中,参与者的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得以紧密结合,公民意识和社会观念得以全面提升。大学的社会法律服务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局限,是一种逐渐形成和不断修正的体验;不仅锻炼了法学学生的综合能力,更能够通过实践活动将依法治国的理念广泛传播于当代社会,通过法律制度的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地校合作:法学专业提供社会法律服务的切入口

    大学是提供高等教育的机构,而来自社会的法律服务需求多元且复杂,二者的衔接必须要有合适的切入口。在这一方面,我校法学专业开展的地校合作活动提供了典型范例。
    我校从法学专业优势出发,通过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来提供特色社会法律服务。从2007年至今,已经与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平房区各区的政府、政法委、法学会、主要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讲座、法治论坛等活动。法学专业经常将模拟法庭课程开进社区,用居民的真实案例进行模拟,普法效果显著;在街道办事处建立法律诊所,进行实时网络咨询,有助于将社会矛盾消除在基层。
    同时,法学专业还积极拓展地校合作领域,陆续与哈尔滨制药六厂、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海事局、中国船舶重工业集团公司等签订了合作协议,常规性开展学生实习实践与教师的社会调研等活动。2013年,法学专业与黑龙江省海事局合作起草修订了《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条例》,并经由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是我校法学专业直接参与省级地方立法的标志性成果。地校合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的社会和谐,推动了地方社会的法治建设。

需求导向:法律人才培养与社会法律服务的有效对接

    人才培养始终是大学办学立校的根本。大学提供专业性社会法律服务,有别于其他社会主体的市场行为,始终应围绕着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展开;以社会客观需求为导向,能够促使法学教育真正融入社会发展,为推动依法治国发挥所长。
    社会法律服务能够有助于大学及时了解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积极促进法学教学建设与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实验教学体系和实践课程体系,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大学应当围绕着法律人才培养建立法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协同机制,打造校内科学研究平台、信息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加强各教学、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通过社会法律服务,法学学生增强了学习的方向性、目的性,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发挥专业优势,逐步成长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具有实践能力的合格法律人才。
    法律人才通过社会法律服务能够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法律人才通过一系列微观实践活动能够协调、沟通社会基层矛盾,处理、解决基层法律纠纷;也可以主动参与到社会发展规划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研究决策中,从经济、技术、法治保障等多方面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经由社会法律服务,法学专业还可以通过深入地方法律实践活动,进一步凝练学科和专业方向,深化产学合作,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学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为地方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大学社会法律服务职能的实现,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大学优势力量的有机结合,是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法律需求的有机结合。既能够在实践中将法律服务落到实处,又为法律人才的快速成长提供了实践平台,使大学与区域社会形成良性互动,形成有利于实践创新的外部环境,从而在推进依法治国大业的进程中贡献大学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