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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顾永忠——— 谈司法制度改革

2014-10-28     浏览(41)     (0)

顾永忠表示依法治国内容广泛,涉及到司法治度改革中首次提出的几个方面,如记录、通报干预司法、保护机制、巡回法庭等。推进阳光司法机制有助于保障诉讼结果公正。





  顾永忠表示依法治国涉及到治 国理政这样一个重大命题,内容非 常广泛。这次决定精神中有几个方 面在司法治度改革中是首次提出, 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第一,建议引 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 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 度。第二,提出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 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第三,明确提 出要“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 政区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 四,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 诉讼制度改革”。第五,提出了“实行 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 查问责制”,办案要承担责任。 第 六,提出了“构建开放、动态、透明、 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这是进一步 升华了我们过去讲的审判公开、检 务公开,把它置于动态过程、透明的 这样一种程度提出的要求。不仅体 现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正当,也有助 于保障诉讼结果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