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 - 《徐州医科大学报》
“两代会”代表相关知识
聚焦“两代会”
1.代表的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职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当选为代表。 ①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② 有较强的群众观念、民主意识和大局意识善于调研了解校情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③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④讲求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中起表率作用。⑤作风正派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正确处理学校、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⑥ 身体状况良好任期届满前未达到退休年龄。
2.代表的身份 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
3.代表的任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届期相同。在届期内无论是开会还是闭会期间代表始终享有其权利并履行义务。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
4.代表的撤换与增补: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或增补本单位的代表。
5.代表的权利:代表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代表享有下列权利:①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 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③ 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对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④ 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联系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提案相关问题。 ⑤ 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按规定程序申诉和控告。
6.代表的义务:代表的义务是对代表的基本要求。代表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①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 积极参加培训和自学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和参政议政的水平 ③ 积极参加教代会、工会活动完成教代会和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④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⑤ 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7.代表的职责:代表的职责是作为教职工推选的代表应当尽到的责任。代表的主要职责如下:① 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按提案的要求向大会提交高质量的提案或议案② 会议期间积极参加会议的各项议程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③ 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宣传大会精神积极支持和参与部门工会工作 ④ 关心学校关心群众积极参加和促进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8.代表资格审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部门工会所选举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大会预备会上向代表们报告。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