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李进忠被省公安厅
记个人二等功
本报讯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给聊城大学保卫处李进忠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批复》,决定给予我校保卫处副处长李进忠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多年来,李进忠同志一直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2013年,李进忠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严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国全省两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艺节等重大活动以及敏感节点的安保维稳任务,确保了我校安全稳定,为“平安山东”“平安聊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我校保卫处的三位同志已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黄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