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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报》

秋季新学年起医学类本科学费将上调“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作者:宣传部    
2014-05-10     浏览(264)     (0)

  本报讯 5月4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文件,公布最新调整的江苏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此次调整后的医学类本科学费为6800元/生·学年,较以往增加2200元/生·学年。该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学年起实施。
  文件规定,允许高等学校开设的省优势学科专业在当期建设期间上浮学费标准,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10%。各公办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条件、培养成本及生源情况,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全省公办高等学校新招录的学生按照新标准规定执行,老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至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