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指专门从事检验、检测及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监局、自然资源部等四部委于2019年、2020年在检验检测机构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强调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已公开的数据不完全统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通过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到10家,需要自行整改为460家,被责令整改的516家,自动注销资质、撤销资质、暂停资质的近100家。本文拟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新形势下其运行提出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未依法依规办理变更手续
部分机构对标准和方法发生变化的检测项目等,未按照资质认定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和方法变更手续,作废标准未及时更新;事先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就自行分包,有的没有分包协议,有的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法人、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机构地址变更或已停业后未及时办理、报备手续。如陕西省某些机构已停业或地址发生变更,但未履行相关注销或办理变更手续。
(二)体系形同虚设,体系两张皮,建立的体系与运行实际不相符
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检测人员,包括管理层,都认为体系是写来应对检查的,没有多大用处。有这种想法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基本都未能有效运行,内部审核或内审计划不合理,管理评审输出流于形式,一些内审和管理评审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改正。部分机构未按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等内容,编制或者修改质量管理体系;编写的质量管理体系未宣贯到位,有的检测人员清楚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也没有有效执行,认为没必要看体系,从而导致体系文件编写后,从不宣贯、从不解读、从不发放,整个机构就一套体系文件,长压在办公室,检测人员不知道管理层如何想、如何规定、如何执行、如何遵守等,致使建立的体系与运行实际不相符。如体系文件中规定了划改符号为单横杠,但在实际工作出现多种划改情况;再如样品编号、报告编号等,检测人员不知道体系文件中关于样品、报告的编码规则,实际工作没法可依。甚至有的机构,体系文件没有结合自己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照搬照套其他机构的,体系与机构实际风马牛不相及,如一家第三方私企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资格是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很明显是照搬本科大学的检验检测机构的体系文件编写的。
(三)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强,仪器设备管理、试剂管理不规范
部分机构仪器设备到期未检定或校准,检定、校准后的仪器设备在使用前没有经过计量确认或者确认错误即投入使用;状态标识(三色标识)未使用不规范;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不满足要求仍然在使用,如天平、原子荧光等;部分机构仪器在使用过程中有有毒有害气体产生,但却没有废气外排设施,工作时有相互影响的仪器同时置于一个实验室里,未进行有效隔离;甚至部分机构无仪器维修维护记录、规程及期间检查规程及记录,部分机构的仪器设备档案信息不全,填写不规范、仪器使用记录信息不全等,如无样品编号、检测项目;标准物质采购验收使用记录不全。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场地进出口标识不清晰,检验场所安全措施不到位;标准物质未按其保存要求存放,未按要求做期间核查,甚至有的使用无证标准物质,无法溯源。部分机构对化学试剂、气体钢瓶未实行有效管理,试剂库(剧毒、易投毒)无通风设施、监控设施、消防措施,部分试剂超过有效期未进行处理、出入库清单无法对应。
(四)检验检测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够强,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不规范
检测人员工作不认真,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问题,大多数的机构都存在这些情况,是通病,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2020年7月四川省宜宾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专门检查市属28家检验检测机构的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其中3家抽查了现场及报告,主要涉及水、土壤、气、声、辐射等领域,报告和原始记录有18家有问题。具体表现为:或者没有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的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过程中未采取加标回收、带标准样品检测、平行样、空白检测等质控措施,无法保证其检验检测结果质量的客观性、准确性;或者环境类采样只有一采样人员、采样程序不规范;或者是水样未加保护剂、运输过程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或者是报告信息量大于原始记录信息量,导致报告中部分信息无法溯源等。
(五)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不扎实,执行标准不严格
部分机构在做标准方法验证时,未做方法的最低检出限、检测下限有、精度度、准确度,在以上部分内容不满足检验检测方法标准的要求时,机构仍然用于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加盖CNA的检验检测报告。部分生态环境类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引入新标准方法时,未参照HJ-T168-201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进行标准方法验证;标准未及时查新,过期标准一直在用、与标准规定项目参数不一致、有的方法验证未采用一种实际样品全流程检测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理解不透、学习不够;机构对人员的在职培训、继续教育、能力提升等方面不重视、不关心、不支持。培训计划、方案、记录等资料弄虚作假。
二、有关对策及建议
(一)规范行业秩序、强化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和检测人员的直接责任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活动中主体责任意识和检验检测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化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组织培训班,对机构的管理层、主要技术骨干进行培训,从思想上、从根本上使检测机构的主要人员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要求以及市场竞争等职业道德准则。
(二)健全溯源机制、完善能力提升机制、强化信用监管
完善检验检测活动的全过程责任溯源机制和工作程序,做到节点留痕、过程可溯、责任可追,要求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过程中,从接收委托任务、抽(采)样开始到报告形成等过程务必留有有效的记录、照片、录相、录音等证据链,每个环节、时间节点均按技术要求开展检测活动并记录,全程留痕,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责任分明;同时,完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机制,依托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通过定期举办论坛、讲座、举办检验检测能力大比武、同行能力验证、实验室间能力比对、行业协会评优评奖等活动,并将这些活动产生的结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检验检测人员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年度绩效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等联系起来,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社会信誉度、检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诚信从业、诚信做人,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提升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
(三)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强化社会监督
作为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或交叉等方式对自己辖区的检测机构进行行业检查,及时公开查处情况,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加重违法违纪成本,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弄虚作假机构一处失信、全国受限。同时,树立正能量,对充分发挥技术能力优势、完成重检测工作的机构及人员,予以充分肯定并正面宣传;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检验检测活动,可以应通过座谈会、听证会、技术论证会等形式,让公众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新闻媒介监督。机构能自觉抵制市场中的恶意竞争、垄断以及超出技术能力承揽业务等行为。
总之,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规范、监督管理工作,既是时代需要,更是确保这些机构有效运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