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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论语》中的“祭祀”意蕴探微

作者: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刘伟    
2019-03-19     浏览(262)     (0)

  《说文解字》云:“祀,祭无巳也。”“祭”的基本含义从月(同肉)、从又(同手),从示(祀神),意即人用手拿着肉(代表祭品)献给神享用。《孝经·士章·疏》曰:“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祭祀”是人与未知世界、超自然力沟通的方式之一,也是“所有宗教行为中最典型的一种。”在《论语》里,“祭祀”主要从社会作用、外在形式以及个体约束等层面展开了讨论。
一、祭祀的社会作用:有利于国家治理、社会教化和个体心理慰藉
      “祭祀”既是宗教仪式,也是典型的宗教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群体性,能够使属于个人的宗教体验变成群体成员的共同体验,由此强化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凝聚群体共同意识,增强彼此的认同感,也能够“使人类的生活和行为神圣化”。从社会作用来审视,“祭祀”有利于国家治理、社会教化以及个体在病重之际获得心理慰藉。
  从国家层面来看,祭祀与社稷密切相关,内含治国之道,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祭祀”分不同的级别,而“禘”的级别最高,只有天子才有权力举行。《论语》里有两处提到“禘”:“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或问禘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八佾》)学界多认为这两章是孔子“感叹鲁国禘祭的失礼”,表达对僭越礼制行为的不满。在孔子看来,如果熟知“禘”礼,治理天下就像把东西放在手掌里那么容易。“明乎郊社禘尝之义,治国其如诸掌乎。”(《中庸》)“禘”不仅是祭祀之礼,而且也包含治国之道,“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礼记·祭统》)。通过“禘”礼,与天地、祖先沟通,既有对天地、逝者之尊敬,也有对生者之教化,稳定社会秩序,达到治国的目的。
  从社会层面来看,祭祀事关社会教化,有利于良好风气的形成。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学而》)“慎终追远”意指慎重办理丧事、深切长久地缅怀先祖。办理丧事是外在形式,缅怀先祖是内在精神,形式与内容的一体性关乎“孔子所谓之仁心与仁道。”“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记·郊特牲》)活着的人应该对逝去的父母以及祖先心存感激、永久缅怀,这也是人类真情的体现。这种“纯真情”在对逝者的感恩之中能够对生者进行教化,从而增强族群的认同意识,“上层的‘慎终追远’能使下层追随团结”。
  从个体层面来看,祭祀事关生死,使个体在病重之际能够获得心理慰藉。一般来说,人在病重期间尤其在药物治愈无望的情况下,都会祈求超自然力量如神灵庇佑。孔子疾病,“子路请祷”,孔子就问子路“有诸”?子路则对曰“有之”,并以“《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祗’”相证,孔子则说“丘之祷久矣”。(《述而》)包咸注曰:“祷,祷请于鬼神也。”一般认为,孔子拒绝了子路,不让子路代表自己向神明祈祷,理由是孔子的日常行为都合乎神明要求,所以病重之际就不需要再去祈祷。此种观点有待商榷。原因有二:其一,即便孔子日常言行完全合于神明,也不能断定“丘之祷久矣”就是指通过日常行为来实现祈祷。如果这种推理成立,只要日常言行符合神明要求就不需要再祈祷,那么,正常的祭祀活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孔子所提倡的“礼”也会大打折扣。其二,孔子并没有明确拒绝,而是以“丘之祷久矣”婉拒。这种模糊的态度可能带来两种结果:要么子路听从孔子的话,没有去做。要么子路坚持己见,背着孔子而代其祈祷。我认为,根据子路的一贯表现,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子路伉直好勇,“由也喭”(《先进》),自认为正确的事情仍然坚持去做,并不会顾及孔子的意见。比如,“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孔子不赞成,认为这是“贼夫人之子”,应该让子羔继续学习,而子路则以“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辩解。(《先进》)从后来的情况看,子路并没有听从孔子的意见,而是让子羔担任了费宰。根据史料记载,子羔先后四次在鲁国、卫国为官,历任鲁国费宰、郕宰、武城宰和卫国的士师,是孔门弟子中从政次数最多、时间最长的一个。从子路的一贯表现可以推知,子路私自代替孔子祈祷的可能性非常大。在病重期间,孔子明明知道子路很有可能代替自己去祈祷而没有明确反对,实质是对这种行为的默许,以此恳请神明眷顾,获得精神慰藉,也希望自己尽快康复。
二、祭祀的外在形式:强调等级、血统和程序
       祭祀是非常重要的活动,在外在形式上,应严格按照等级、血统和程序举行,不能僭越、谗祭、简化或者废除既定的程序。
  (一)“祭祀”应严格按照遵循等级制度,不能僭越。一是斥责鲁国国君及其贵族僭礼。“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八佾》)杨伯峻认为,天子才有权举行“禘”礼,鲁国国君举行“禘”礼显然违背等级、僭越礼制,所以孔子不愿意看下去。不过,杨伯峻也提到,周成王曾因周公旦对周朝有过莫大的功勋,特许他举行禘祭,以后鲁国之君都沿此惯例。如此看来,鲁国国君举行“禘”礼并不算“僭越”。这样,杨伯峻的说法就前后矛盾。我认为,可以这样来理解:即便得到周天子的特许,但作为臣子应该严格遵守为臣之道,周公旦有功勋可以举行“禘”礼,而周公旦的后人就不应该再享受这一特权。所以,孔子认为鲁国国君这样做不符合为臣之道,也就不愿意再往下观看了。不仅针对鲁国国君,对当时以季氏为代表的鲁国贵族的僭礼行为,孔子也予以严厉批评。二是责备弟子僭礼。在孔子病重期间,子路“使门人为臣”,孔子责备说:“久矣哉,由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且予与其死于臣之手也,无宁死于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纵不得大葬,予死于道路乎?”(《子罕》)刘宝楠解释为“夫子愿死于弟子者,以弟子情益亲也。”此种说法不妥。从语气来看,孔子对子路的做法非常气愤,这便给后面的话定了调子,此后的反问显然是对子路违反礼制行为的严厉批评。孔子一生提倡礼、重视礼,身体力行践行礼,即便在病重期间也不可能容忍弟子僭礼。这从处理颜回的丧事中可以看出来,孔子并没有因为颜回是自己最喜欢的弟子而违反礼制。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孔子则以“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为由直接回绝。颜回的同门想“厚葬之”,孔子却说“不可”,但弟子没有听从,仍坚持了厚葬。对此,孔子则叹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先进》)因此,此章是孔子针对子路“使门人为臣”违背礼制行为的严厉批评,而不是“以弟子情益亲也”。
  (二)“祭祀”应遵循血统,不能谄祭。祭祀的对象不仅包括神灵,还包括人鬼,按照郑玄的解释“人神曰鬼”,即祭祀已经去世的长辈或者祖先。在这方面,祭祀应按照血统进行,不能祭祀他者的“人鬼”。“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为政》)郑玄注曰:“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礼记·曲礼》亦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先祖者,类之本也。”(《荀子·礼论》)先祖是自我与他者区分的源头,这个源头的基础在于血统。祭祀逝者应严格按照血统进行,去祭祀他者的鬼魂,难免有献媚之嫌。
  (三)“祭祀”应严守程序,不能简化或者废除。“祭祀”是仪式化的活动,必然有既定的程序,而这些既定的程序是历史传统的体现,也是生活经验的缩影,不能简化,更不能废除。在《论语》里,这主要体现在“三年之丧”能否简化和“告朔饩羊”能否废除的争论。第一,关于“三年之丧”的争论,孔子认为守丧期限不能缩短。《论语》里有两处提到“三年之丧”:一处在《宪问》篇,孔子与子张讨论“三年之丧”的来源。另一处在《阳货》篇,孔子与宰我关于“三年之丧”期限的争论。宰我认为“三年之丧,期已久矣”,以“礼必坏、乐必崩”为由宜将“三年”缩短为“一年”。孔子则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为由,认为“三年之丧”为“天下之通丧”,不能改变。宰我主要是从当时社会需要考虑,认为守丧时间过长会影响社会发展;孔子则是从社会治理的深层着眼,通过“三年之丧”可以强化自然血统传递意识,以此巩固人伦之情,维护社会稳定。第二,关于“告朔饩羊”的争论,孔子认为徒存的形式不能废除。“告朔饩羊”是古代的一种制度,每年秋冬之交,周天子把第二年的历书颁给诸侯,诸侯接受这一历书并藏于祖庙。每逢初一,便杀一只活羊祭于庙,然后回到朝廷听政。这种祭庙活动叫做“告朔”。到了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王权旁落”,鲁国国君不但不亲临祖庙,而且也不听政,只是杀一只活羊“虚应故事”。形式虽存,内容却无,所以“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认为不必留此形式;而孔子却说“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认为即便是形式,留着也比废除好。(《八佾》)“告朔”之礼属于政、祭合一,既有政事的内容,也包含祭祀的成分。尽管在当时的鲁国已名存实亡,杀羊已失去本义,但孔子仍然坚持保留这种仪式,目的是想通过这种仅有的形式,来提醒人们古礼的存在。
三、“祭祀”对参加者的约束:强调虔诚和理性
       赫伯特·芬格莱特认为,孔子所构建的礼仪活动具有宗教礼仪的神圣性。祭祀作为重要的礼仪活动,其“神圣性”的直接体现就是要求参加者既要情生于心、奉之以礼,又要保持理性,立足此世,不迷失于彼岸。
  (一)参加者要情生于心、奉之以礼。首先,强调主体的自觉。一方面,祭祀活动必须亲自参加。如果自己不能参加而是让他人代替,只是敷衍应付,还不如不举行,所以孔子说:“吾不与祭,如不祭。”(《八佾》)另一方面,强调情感是祭祀之本。“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八佾》)礼的根本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发自内心的情感,祭祀活动更是如此。只有形式,而没有真正发自内心的敬畏、悲戚、缅怀之情,祭祀就会形式化、表演化。其次,强调具体行为应谨慎。《八佾》篇和《乡党》篇都提到“入太庙,每事问”。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孔子慎重对待祭祀活动的体现。孔子熟悉周礼,但也并非全部了如指掌,对某些细节很有可能不完全确定。即便知晓,也可以通过询问他人进行确认,以免出现错误。另一种观点认为,孔子通过“每事问”来提醒人们鲁国太庙有僭越礼制的行为,间接表达不满。此种观点值得商榷。孔子“当在青年,得入太庙助祭”,既是青年又为人当助手,自然对祭祀过程中的每一件事情都要非常谨慎。况且,孔子并非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公冶长》),对礼制的重视更会促使青年时期的孔子不断加强学习。由此,单纯将“每事问”理解为“讽刺”或者“抗议”是不妥当的。简言之,这两章既有讥讽、警示当时鲁国太庙僭越礼制行为之意,也彰显孔子谦虚好学之风,体现了孔子对祭祀过程细节的重视。再次,强调祭祀的重要社会作用。“所重:民、食、丧、祭。”(《尧曰》)重视粮食生产,能够使民众在现实世界中生存繁衍;重视丧、祭,“则由生及死,由今溯往,民生于是见悠久”;这样就把生与死、现实世界与未知世界密切联系在一起,祭祀的重要作用也就显现出来。“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颜渊》)用举办高规格的祭祀来比喻治理百姓,不仅体现了孔子的仁爱之心,也彰显了祭祀的重要社会作用。最后,强调祭祀用品应丰盛。“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泰伯》)大禹自己吃的很差,却把祭品办得极为丰盛;穿的比较破旧,却把祭服做得十分华美。这种做法深得孔子赞许,彰显孔子对祭祀用品的重视,认为日常生活当俭则俭,祭祀活动当丰则丰,丰、俭各适其宜,不能敷衍了事。
  (二)生者应保持理性,立足此世。安乐哲认为,儒家宗教情感不是救世主义也不是末世主义,而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宗教感,而不是以上帝为中心的宗教。“以人为中心”便是以现世为中心,看重的是生者的今生,而不是死者的来世。因此,在充满宗教情感的祭祀活动中,理性精神便得以显现。一是谨慎对待。“子之所慎:齐,战,疾。”(《述而》)斋戒与祭祀活动有关,战争与族群的存亡有关,疾病与人的生死相关,从根本上来看,都与鬼神以及未知世界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都应谨慎待之。二是保持距离。在个体与超自然力以及未知世界的关系上,孔子认为既不能妄自尊大,对鬼神等超自然力以及未知世界彻底否定,也不能完全迷失自我,而是与其保持一定距离,“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雍也》)三是适可而止。“丧致乎哀而止。”(《子张》)《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所谓“中节”,就是指人对情感的合理控制。对丧事,体现出悲哀就可以了,不能过度悲伤,否则就会对生者造成伤害,从而也失去了“丧礼只以致极乎居丧者之哀情而止”的初衷。
  总之,孔子所代表的儒家对“祭祀”的认识非常深刻,既没有彻底否定祭祀的宗教意蕴,也没有把祭祀完全神圣化,而是提醒人们在维持“情生于心、奉之以礼”宗教情感的过程中应不断强化主体的自觉,把“宗教情感”与“理性主义”合为一体,使儒家“亦人文主义亦宗教”,从而为儒学成为“支持传统中国政治、社会结构运转的制度化正统学说”奠定了基础。
  本文转载自《<论语>中的“祭祀”意蕴探微》(《世界宗教文化》2018年5期),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世纪《论语》诠释研究”的阶段性成果。